《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严禁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各级法院均承担一审职能,中级法院以上同时承担二审职能,各级法院同时还承担再审职能,各种程序相互交错、职能相互重叠、机构攀比对应,导致地方三级法院案件性质同质化、审判方式同质化、法官素质同质化、职能作用同质化,既不利于有效分流案件,也不利于国家判断权的科学构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职能也未能得到很好发挥。
因此,要配合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立、司法公开、立案制度等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机关干预,从制度上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决定》提出建立申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制度,可以引导当事人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二要明确工作流程,法官及其辅助人员是否按照诉讼程序和工作流程履行了职责。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和初任法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招录、基层任职的制度。
四是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相分离。如果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可以被轻易推翻,不仅公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市场交易所引发的产权变动均处于待定状态,平等竞争的统一市场秩序就无法建立。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
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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